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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结题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结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文件精神,为做好青海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00截止。建议申请人于3月18日16:00前提交。《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module1550/more.htm)将于一月中旬发布至基金委网站。

(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申请人应严肃认真据实填报申请书各项内容。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已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申请者邮箱,若未收到“反馈意见”可联系科技处)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进行2024年度的申报。

(四)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六)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七)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八)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九)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

(一)我校信息系统填报结题报告截至日期2024年2月23日17:00。纸质版结题报告为2024年3月8日17:00前,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请各位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将纸质版结题报告在规定日期提交至科技处,以免错过邮寄时间。

(二)同时提交校内存档用项目电子文档刻录光盘2张,光盘内容包括:足以展示研究成果的照片5张,1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5分钟视频材料。

(三)产出的科研成果需上传至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四)项目负责人应根据《2023年青海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五)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倩

电话:0971-5311615

邮箱:qhdx.kjc@163.com

附件:

1.《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3年青海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2024年1月10日